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春节临近,各地人流量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一步增加了疫情防控难度,常态化疫情防控面临更大压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及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把加强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懈心态,主动担当作为,补齐短板漏洞,落实防控责任,围绕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打击哄抬物价、加强食品药品及防护用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联防联控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追根溯源,筑牢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线,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风险防范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监管。
1.督促重点场所落实防控责任。
(1)要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学校(幼托机构)、药店等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重点场所入口处必须张贴健康码图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标识,配备消毒剂、手套、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商场、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在消费者排队消费区域,应设置“一米线”,引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3)严禁举办任何大型酒席,特别要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白喜事从简办理,非必要不聚餐、不聚集,对于个人家庭的聚集,控制在10人以下,要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张贴避免人员聚集的防控措施提示,严防人员扎堆聚集。
2.进一步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1)进一步查清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底数。各所要把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片区和具体责任人,要在前期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以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冷库底数,分门别类建档造册,实行动态跟踪更新管理,做到五个清楚,即冷库底数清楚、市场主体清楚、冷库底数清楚、存储地点清楚、销售情况清楚、核酸检测情况清楚。
(2)抓好报备制度落实。要督促经营单位按报备要求在进口冷链食品抵靖之前24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学校食堂采购的还需向教育部门报备,严查进口冷链食品“四证”(报送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凡不具备“四证”、手续不完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我县辖区。
(3)加强监督检查。要突出对涉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冻库的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对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包括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是否购销进口冷链食品也要适时组织排查。
现场检查主要内容:①证照是否齐全;②人员情况:是否持有效健康证,首次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人员是否核酸检测阴性、是否落实每7天核酸检测1次;③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及录入溯源系统情况:查验进口冷链食品产品信息、“四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在经营场所公示,购进入库前是否经核酸检测阴性并对最小单元产品开展全面消毒,是否在购进后24小时内按照规定上传录入市“一品一码”平台,经加工制作进入上市流通是否开具电子凭证做到单随货走;④其它相关防护、防控措施的落实:是否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用品,人员上岗前是否做好手部卫生、体温监测及健康情况的记录,消毒是否记录。
(4)各所要按照《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靖市监食经〔2020〕37号)要求,熟知疫情应急预案,做好我局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监管和监测工作。
(1)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在抓好药品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所经营的消毒产品等非药品,资质证照及宣传广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标示醒目的非药品专区并与药品陈列区域明显隔离。
(2)药品零售企业要坚持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零售药店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及时发现疫情线索: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验绿码、一米线、勤消毒”要求;要对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医保卡购药的除外),并及时报告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股。要执行首诊报告制度,建立发热人员发现、登记、上报工作流程,配合相关街道(乡镇)追踪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3)加强对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销售医用口罩、额温枪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产品购进渠道合法,质量合格,并严格按规定做好采购、验收、销售记录
(4)各基层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宣传药品、化妆品与消毒产品、非药品的区别,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三)做好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相关工作。
(1)切实强化价格监管。要高度重视口罩、酒精、疫苗等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生活性服务业、线下线上商品零售平台等重点行业、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分析研判价格动态,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对突发的区域性价格哄抬事件,要迅速反应、即刻行动,第一时间采取发布公告、提醒告诫等稳价措施,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群众顾虑。遇有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畅通12315平台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生活性服务业、线下线上商品零售平台等重点行业、重要商品的投诉举报,要第一时间处置,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狠抓严抓安全生产。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突出抓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市场公平有序、疫情防控扎实有效。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确保安全运行;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找出薄弱环节,抓好问题整改,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日常消杀和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
三、强化多措并举,确保落实落细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变化特点,及时调整监管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市场监管工作,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攻坚战。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合作,有效形成强大监管合力。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疫情期间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的舆论氛围。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四)抓好督导检查。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县局将成立督导组深入超市、药店、餐馆和农贸市场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
(五)做好材料存档。各所在检查中要做好检查记录,对照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开展检查逐项记录在检查表中,并及时收集检查记录、照片等相关材料进行存档。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