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做出的管控措施。
2.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茶座,酒吧,咖啡厅)原则上应暂停堂食服务,中型以上餐馆(经营面积150㎡以上或座位数75座以上)恢复开放堂食服务。提供堂食服务的餐饮业者应向所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并做出公开承诺,确认符合条件方可开放堂食服务。
二、落实恢复营业前准备
1.餐饮单位恢复营业前应对经营场所、设施进行全面卫生清洁和防疫消毒,并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2.做好洗手液、手消毒液、口罩、PE手套、消毒剂、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等必要的防护物资准备。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应持绿色健康码,确保近期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从业人员不得返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做到每日晨(午)检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的,应立即离岗并停止上班,及时依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要落实上岗员工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并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手部清洗或消毒。
2.做好有关卫生防疫消毒。加强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确保餐用具消毒后使用;每天按要求对经营场所、餐余垃圾桶进行防疫消毒;应当开门或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应;采取餐饮经营场所防止家养动物出入的措施。
3.落实防范人员聚集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用餐人员聚集。尽可能暂停堂食服务,倡导提供打包外带和网络订餐外卖,提供堂食服务的餐饮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做好内控管理措施的落实:(1)应在入口处设置醒目的“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提示,顾客体温超过37.3℃的和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并提供手消毒液和洗手设施。(2)落实用餐人员智控或登记,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信息记录档案。采用智控的实行“绿码+戴口罩+测体温”进店消费,引导顾客进店前出示“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顾客提交个人信息获得“八闽健康码”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采用登记的,登记表应记录用餐人员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团客用餐时应至少登记一名负责带团就餐客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以及一起用餐的人员总数。(3)顾客进店除进餐时除外,应要求全程佩戴口罩。(4)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5)应控制就餐人员密度,每桌客人不超过5人;圆桌就餐,座位相隔不少于1米,实行分餐制,每桌客人隔位安排就餐;条桌就餐,应单排同向摆放,餐桌间距应保持在1.5米以上,顾客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并采用分时段错峰就餐。(6)应引导用完餐的顾客尽快疏散离去,做到每批(位)顾客用餐后及时清洁和消毒桌面。
四、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1.严禁承办(承接)群体性宴会宴席等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活动。
2.严格食材查验。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购买、饲养、宰杀、加工活禽和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3.严格加工操作。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确保烹任食品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应以热食食品供餐为宜,尽量减少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
五、“防疫情、保安全”承诺
在用餐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餐饮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的“防疫情、保安全”承诺书,同时告示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防护事项,以及消费投诉举报电话。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