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和传播途径,请全县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予以理解、支持、配合,落实好疫病防控职责,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打好抗击疫情的全民战争:
一.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与日巡查,杜绝市场内及周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行为。暂停活禽进入市场交易,落实活禽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防护措施,严格规范活禽宰杀,重点区域禁止活禽宰杀。
二.市场开办者要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严格执行“1110”制度开展农贸市场清洗消毒工作,即“一日一清洁”、“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同时执行“零存栏”,严格执行垃圾日产日清制度。
三、商场、超市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经营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制度。落实好通风、消毒措施,要求“一日一清洁”、“一周一大扫除”,对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清洁消毒,卫生不留死角,保持经营服务场所环境清洁卫生。
四.商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不采购、不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活禽、食用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不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障食品安全。
五.各类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发现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开展农(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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