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道联十四线项目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29 11:17 来源: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省道联十四线项目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及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省道联十四线项目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2017年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省道联十四线项目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及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省道联十四线南靖高新园段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

本项目征收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第三条  本《方案》征收人为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被征收人为省道联十四线南靖高新园段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第四条  征收区域经有权机关批准,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征地红线为准。征收拆迁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等定性和数量,由实施征收人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或其设立的本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下同)具体负责。管委会、村委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等三方代表现场共同签字、认定,补偿数量经公示无误后确定。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征收中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跟踪、督促。

若被征收人对征收的面积、数量清单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核。但被征收人应在收到勘丈成果和清单资料三天内提出,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第五条  土地征收

地类界定按南靖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涉及地类变更可追溯至200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

1.集体土地

(1)耕地(水田、旱地、鱼塘、菜地)每亩3.35万元,非耕地每亩2.85万元(均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涉及大型花木搬迁的补偿费用,对照附表3执行。

(3)青苗除茶叶外(含水产养殖池、花木等)不分种类、不分规格、不分种植密度,按4000元/亩进行补偿。茶叶每亩多补偿2000元。

(4)对本项目需征收农用地的,以项目为单位提前完成征地合同(协议)签订及交地的每亩奖励10500元。具体奖励办法由高新园自行制定。

2.国有出让土地。征收属于出让的国有土地,对照《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更新后的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公告》(靖政〔2016〕16号,下同)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地面地价)计算补偿或按实际成交价补偿。

3.政府划拨土地。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标准和划拨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镇(园)、村缴纳的金额补偿(农转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征地费用,以原始票据为准,下同)。

4.企业用地、商服用地和其他用地。对于企业用地、商服(商住、商业)用地以及公共用地,必须持有经过出让或政府划拨的合法程序手续取得明确上述土地用途的土地证,方可认定。被认定为上述用地性质的,对照第五条的2、3条款进行征收补偿。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土地,一律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标准补偿。

5.房屋所属土地的征收按照第六条规定执行。

6.工程临时用地

工程临时用地(包括构件预制场、工棚、仓库、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等)。按每年2000元/亩租用,租金按签订的租用年限一次性支付(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使用期满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土地原貌或种植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本方案的补偿标准执行。有关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按40000元/亩缴纳,由施工单位与征收人签订用地协议并预交保证金,征收人负责征租。征收人要按照《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房屋建筑物及其土地的征收补偿

1.被征收房屋及土地权源面积计算办法:①对于“两证”齐全或持有不动产登记证的合法土地、建筑面积(含已被县国土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处罚且缴清应缴的全部税费的)按100%计算;②超准建但有缴清全部应缴税费的土地和房屋面积部分按80%计算;③未批、未缴费和历史形成无证的土地及其房屋按60%计算;④被征收房屋设有阁楼、梯间的,檐口高度净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其面积计算;檐口高度净高不满2.2米的部分,不作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附属物给予补偿。⑤对于2014年2月17日起至县政府发布本项目征迁通告之日止的“两违“建筑,如被征收人能在征收人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腾房的,可以分别按照建筑结构的不同类型、不同标准(框架720元/ ㎡,砖混660元/ ㎡,砖木390元/ ㎡)补给材料费。但不能享受本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补助、奖励。(6)县政府发布本项目征收通告后抢建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并强制拆除,阻扰拆除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根据土地权源计算的面积,按照靖政〔2016〕16号文件确定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地面地价)标准予以土地征收补偿。       

3.一般民房建筑。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

4.商服用房建筑。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

5.企业用房建筑。凡属企业合法用地内的宿舍住宅建筑物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但厂房及配套用房必须对照附表4执行。

6.奖励办法。(1)对于被征收的房屋,被征收人若在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计算面积给予50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限定的时间签订《协议》的,奖励标准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50元/㎡;若被征收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腾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计算面积给予30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限定的时间完成搬迁腾房的,奖励标准也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50元/㎡。(2)对于临时建筑物和简易搭盖的,在限定的时间内能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腾空的,给予5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限定的时间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腾空的,奖励标准也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10元/㎡。(3)凡是被实施强制征收的,不享受本方案所有的奖励。

7.被征收房屋、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的认定由南靖高新园管委会负责。对认定有异议的个案,由南靖高新园管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工程建设指挥部研究确定。

8.被征收土地、房屋相关证件的原件由省道联十四线建设工程指挥部予以收回、存档。

第七条  本《方案》中第五条、第六条涉及被征收的国有出让土地、划拨土地、企业用地、商业用地、房屋建设用地等相关的合法证件、票据,由被征收人提供,征收人负责审核。

第八条  建筑物拆除。建筑物由南靖高新园管委会统一组织拆除。若被征收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腾房,被拆物的材料归属被征收人所有;若被征收人超过限定的时间未完成搬迁腾房,而被南靖高新园管委会强制拆除的,被拆物的材料归属征收人所有。

第九条  过渡安置补助、企业停业停产补偿、搬迁补偿、特殊人群补助按照附表5、6执行。

第十条  企业及民用住宅用地的重置

1.被征收的企业需要重置用地发展生产的,由被征收人自行依法依规按照程序申请办理报批手续,所有费用自己负责。

2.被征收人房屋被拆迁后,若符合福建省农村个人住宅建设条件,需要重置建房的,由被拆迁人向村、镇(园)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费用自己负责。

第十一条  征迁中涉及电力、通信、广电(含军用光缆)杆线等相关单位,在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迁改不影响道路工程施工的,按照附表8执行补偿。

第十二条 对于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等产权不明、产权纠纷的,征收人应在征收前以音像资料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并向司法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由征收人报请南靖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条例、办法作出补偿决定,同时办理征收补偿费提存公证,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告,实施征收。

第十三条 罚则

1.对于故意扰乱征收工作正常秩序,造谣惑众,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坏和哄抢财物,辱骂、殴打或妨碍征收、施工管理工作人员,阻扰工程施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有关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征收工作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用征收款、收受贿赂的,由县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征收中涉及到特殊建筑物个案补偿问题,可以用评估办法确定补偿。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共同确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评估结果补偿。若被征收人对于共同委托的评估结果不认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处理。一宗评估结果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报南靖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后执行。经评估补偿的项目不享受本方案中涉及的任何奖励、补助。

第十五条  被征收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面积依照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执行。由征收人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计算。

第十六条  征收人对每批次的征收补偿款拨付,需以文件形式向县工程建设指挥部提出申请(附一份完整的征迁补偿资料原件),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即及时拨付给南靖高新园管委会银行专户。

工作经费按征收面积每亩3000元计算,其中南靖高新园管委会1300元/亩、村1700元/亩。在县工程建设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筑物拆除的,按具有合法权源的建筑物补偿额的2%和1%分别给予镇、村拆除费用补助。

高新园、村应设立本项目银行专户,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省道联十四线南靖高新园段建设工程项目指挥部。县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布有关本方案条款的解释,具有本文件发布人同等效力。

附表:1.住宅类建筑物补偿标准

      2.室内装修档次分级补偿标准

      3.大型花木搬迁补偿标准

      4.企业厂房和配套用房补偿标准

5.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6.特殊人群补助标准

      7.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

      8.三杆拆迁补偿标准

9.南靖县城镇基准地价修编成果(高新园)

附表1

住宅类建筑物分类补偿标准

                                       单元: 元/㎡    

 

 

序号

房屋  结构

类型

补偿价格

主要特征

 

1

框架    结构

一类

1400

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三面以上外墙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电到位;基础为孔桩或混凝土圈梁基础。

 

二类

1300

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门窗,水电到位。

 

三类

1200

只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内间隔墙,无门窗。

 

2

砖混      结构

一类

1200

主要墙体厚度24cm,三面以上外墙面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卫电到位。

 

二类

1100

主要墙体厚度18-24cm,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门窗,水电到位。

 

三类

1000

只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内间隔墙,无门窗。

 

3

石  结  构

一类

1000

方整条石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窗框,门窗,水电到位。

 

二类

900

条石粗打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门窗,水电到位。

 

三类

800

普通不规则石料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门窗,水电到位。

 

6

砖木  结构

一类

1000

勾缝砖外墙或机砖粉刷外墙,正面有本地特色及风格装饰,木屋架、瓦屋面,木门窗,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二类

900

砖粉刷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三类

800

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水电不齐全。

 

7

土木  结构

一类

900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二类

800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水电不齐全。

 

三类

700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无门窗。

 

说明

1.房屋各层结构不同,应逐层根据实际的结构情况来分别确定适用的标准。

 

2.补偿价格应根据房屋构件完整性参考本表及设定特征进行调整,不够类别要求的应酌情扣减补偿价,主要特征中有两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类型下调一档。

 

 

附表2          

室内装修档次分级补偿标准计价表

            元/㎡

 

装修 项目

等级、补偿标准(装修项目三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级别下调一档)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1000

800

500

200

0

地板

地面为高级花岗岩、高级缸砖(80㎝×80㎝及以上)、实木地板、瓷砖或木质踢脚线。

地面为普通花岗岩、缸砖(50㎝×50㎝及以上)、普通木地板,瓷砖或木质踢脚线。

地面为磁砖或水泥砖、粘土砖地面

地面为粘土砖或水泥砂浆地面。

无  装  修

内墙

高级墙漆、高级墙纸、ICI或高级质感涂料及墙衣、瓷砖、石板材墙饰,木墙裙。

内墙面为ICI涂料粉刷、乳胶漆、水泥漆、喷涂料、部分木作墙裙。

墙体部分贴砖,内墙面为涂料粉刷

内墙面及天棚简单粉刷或部分粉刷。

天棚

全套天棚为木作造型吊顶及四周角线、带灯座

部分天棚木吊顶及四周石膏角线、带灯座。

吊顶或四周石膏角线。

组合 壁柜

室内厅、房均有不可移动组合式壁柜及高级组合式柜。

部分房间设有不可移动组合式壁柜。

门

入户门为防盗门、均有高级木门。

入户门有防盗门或铁门、均有木门。

入户门为铁门或木门。

木门

防盗网

铝合金窗及纱窗,木质窗帘盒,不锈钢防盗门(内含钢条),不锈钢防盗网;窗、阳台均有防盗网。

铝合金窗外加防盗网,窗帘盒,窗、阳台均有防盗网。

木门窗或铝合金窗。

木门、窗。

厨房

厨房高级缸砖、防滑瓷砖铺地,瓷砖墙面,组合式灶台、组合式吊柜,吊顶,木质隔厨,木质或铝合金推拉门。

厨房石板材或瓷砖铺地,瓷砖墙面,吊顶,组合式灶台,木吊柜。

厨房瓷砖地面,瓷砖墙面,简单的石板材灶台。

简单板材灶台、简单水卫电照

卫生间

磁砖地板,高级缸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齐全(带有不可移动卫浴)。

磁砖地板,磁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齐全。

卫生洁具齐全。

照明、强弱电

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

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

普通电照。

楼梯

楼梯高级实木扶手或不锈钢扶手,高级花岗岩或高级缸砖踏步。

楼梯不锈钢或铁制扶手,花岗岩或缸砖踏步。

 

附表3

大型花木搬迁补偿标准

项目

类别

规  格

单位

补偿价格(元)

大型花木

搬迁

花木场内盆景搬迁

需用叉车搬迁的

盆

120

需用8T-12T吊车搬迁的

盆

200

需用16-20T吊车搬迁的

盆

300

需用25T及以上吊车搬迁的

盆

400

花木场内大树搬迁

需用随车吊搬迁,直径15cm-20cm,高度大于400cm

株

160

需用16T吊车搬迁,直径20cm-30cm,高度大于550cm

株

400

需用20T吊车搬迁,直径30cm-40cm,高度大于650cm

株

800

需用25T以上吊车搬迁,直径40cm以上,高度大于800cm

株

1200

附表4

企业厂房和配套用房补偿标准

元/㎡


    结构

框架

砖混

钢构  彩板

砖木

标    准

等级

一类

850

750

650

600

   外墙有装修:条砖贴面或水泥砂浆粉刷(含涂料);内墙有粉刷或局部地砖;天棚有粉刷或局部吊顶;铝合窗或钢窗;铁门;层高3.6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二类

800

700

550 

500

    外墙无装修或局部装修;内墙无粉刷;地板为水泥砂浆;天棚局部粉刷;门窗完整;层高3.6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三类

750

650

450 

400

    外墙局部加立柱无装修;内墙不完整;地板局部为水泥砂浆或素土夯实;无门窗;层高2.5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备注:标准项中有两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类别下调一档。

附表5

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元/ ㎡

项    目

 用途

补助标准

搬迁补助费

住宅

6元/ m2

生产、营业用房

12元/ m2

仓储、办公用房

4元/ m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生产

20元/㎡ .6月

营业用房

30元/㎡ .6月

临时过渡补助费

住  宅

6元/ m2 .6月

备注:本项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m2的,搬迁补助费按50m2计算。

附表6

特殊人群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 人

项  目

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注

残疾人补助

人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以下

以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为准

3000

2500

2000

1000

年龄满70周岁的老人

1000

低保户、五保户、五老、烈属

户

500

 


附表7

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

单位:元

项  目

类 别

计算单位

补偿价

备   注

临时建筑简易搭盖

一等

平方米

400

主架为木屋架,木瓦屋面,墙体为机砖

二等

平方米

250

主架为钢屋架,彩板屋面,墙体为机砖

三等

平方米

200

主架为钢(砖木),石棉瓦(彩钢)屋面,四面围护

四等

平方米

150

主架为钢(砖木),石棉瓦(彩钢)屋面,无四面围护

五等

平方米

100

主架为竹(木),油毡屋面

备  注

搭盖物内有水泥地面,每平方米补12元。

附属物

阁楼

平方米

250

室内,高度2.2米以下,1.5米以上

无顶盖

平方米

100

墙体1米以上含1米

彩钢板雨披、玻璃钢雨披、石棉瓦雨披

平方米

50

指室外搭设

不锈钢雨披

平方米

120

指室外搭设

蔬菜、花卉   大棚

简易水泥柱、钢管架

亩

4000/2000

新/旧

竹、木架

亩

2000/1000

新/旧

竖杆2米以上(不含2米)的规范钢管拱棚

亩

15000

指田间架设

竖杆2米以上(含2米)的规范钢管拱棚

亩

12000

指田间架设

广告牌

铝合金框、塑胶板面

平方米

200

伸缩门

铁板(含电动装置)

平方米

200

不锈钢(含电动装置)

平方米

250

挡土墙

砖砌体、块石砌体渠

立方米

80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条石砌体

立方米

100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单纯房屋基础

条石砌体地梁

立方米

200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混凝土地梁

立方米

350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机座

混凝土

立方米

350

井

压力井

口

500

生活水井

口

1000

指地面井陉1米以上且井深3米以上

工业水井

口

2500

指地面井陉1米以上且井深10米以上

大型机井

口

15000

有资质单位施工证明及双方协议为准

围墙(含大门)

铁栏杆

平方米

40

指室外单独建造

砌体无粉刷

平方米

80

指室外单独建造

砌体普通粉刷

平方米

100

指室外单独建造

砌体精装修

平方米

120

指室外单独建造

埕院

砖

平方米

40

水泥

平方米

45

石板

平方米

50

三合土

平方米

25

炉灶

普通民用灶

口

200

指室外单独建造

磁砖贴面灶

口

400

指室外单独建造

灶(加工类)

口

1500

指室外单独建造

水池

抹水泥砖

个

80

指室外单独建造

砖贴瓷贴

个

120

指室外单独建造

工业水池、灰池

立方米

60

指室外单独建造

水泥管

直径30厘米以下

米

32

不带筋

直径30-80厘米

米

40

不带筋

直径30-80厘米

米

81

带筋

直径80厘米以上

米

135

带筋

电杆

木、石:长8米以下(含)

根

50

指室外架设

木、石:长8米以上

根

100

指室外架设

水泥:长8米以下(含)

根

600

指室外架设

水泥:长8米以上

根

800

指室外架设

电线

电缆线(三相)

米

4.05

指田间架设

普通电线(三相)

米

3.42

指田间架设

普通电线(两相)

米

1.62

指田间架设

固定

设备

机台

台

200

搬迁费

小型机座(含设备)

座

500

搬迁费

中型机座(含设备)

座

1000

搬迁费

大型机座(含设备)

座

1500

搬迁费

水塔

普通

个

400

指室外单独建造

不锈钢

个

500

指室外单独建造

化粪池

套

500

空调移机

台

200

监控器

套

200

迁移费

太阳能热水器

台

300

迁移费

洗手池

个

120

迁移费

油烟机、热水器

台

50

迁移费

电话移机

部

158

发票或证明

宽带移机

部

400

发票或证明

有线电视

部

300

发票或证明

数字电视

部

400

发票或证明

电表

单相

户

300

产权调换除外

三相

户

1500

迁移费

3500

须出具销户证明

水表

户

300

发票或证明

水泥道路

平方米

60

含排水设施

(砼15厘米以上)

平方米

70

含排水设施

池塘

普通池

(四周土岸)

亩

2000

精养池

(四周砖砌、水泥板、石块)

亩

4000

精养池

(四周砖砌、水泥板、石块、上有钢丝、遮阳保温措施)

亩

5000

PVC管

1寸以内

m

8

2寸

m

10

3寸

m

16

4寸以上

m

20

镀锌管

1寸以内

m

16

2寸

m

20

3寸

m

32

4寸以上

m

40

蘑菇

木耳

有原料

㎡

30

无原料

㎡

15

菇灶

个

100

金斗墓

门

1000

土墓

门

2000

中小型水泥墓

门

3000

大型水泥墓及宗族墓

门

5000

埕

石埕

平方米

50

砖埕

平方米

40

素土、晒粪埕

平方米

12

砼10cm以上含10cm

平方米

25

砼10cm以下

平方米

45

土路及其他道路

平方米

20

厕所、生产管理用房

混凝土结构

平方米

450

砖木结构

平方米

350

土木结构

平方米

250

家庭化粪池、果园、田间水池、粪坑

个

500

苗圃(移植苗、地苗)

树高1米以下

亩

3000

4500

按时签约并搬迁,逾期按照每延迟1天补偿款递减5%

树高1米以上

米径5cm-8cm

亩

米径9cm-12cm

6000

米径13cm以上

8000

盆景

适用铲车移植的

株

120

按时签约并搬迁,逾期按照每延迟1天补偿款递减5%

必须用吊车移植的

株

400

大树

适用25吨以下吊车移植的

株

400

必须用25吨以上吊车移植的

株

1200

附表8

                 三杆拆迁补偿标准

项 目

规 格

单 位

价格(元)

电力杆线

2200v—380v

公里

50000

10kv

公里

100000

35kv

公里

250000

110kv

公里

350000

电力铁塔

10kv

座

120000

35kv

座

150000

110kv

座

200000

电力变压器

台

30000

通信杆线

公里

30000

地下缆线

民用

公里

150000

军用

公里

400000


附表9

南靖县城镇基准地价修编成果(高新园)

表1:高新园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土地级别

价格单位

批发零售

商务金融

住宿餐饮

其他商服

修正系数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一级

元/平方

1435.0

1579

10.0

1291.0

1421

10.0

717.0

789

10.1

717.0

789

10.1

20%

万元/亩

95.7

105.2

10.0

86.1

94.7

10.0

47.8

52.6

10.1

47.8

52.6

10.1

 

二级

元/平方

912.0

1010

10.8

821.0

909

10.7

456.0

505

10.8

456.0

505

10.8

25%

万元/亩

60.8

67.3

10.8

54.7

60.6

10.7

30.4

33.7

10.8

30.4

33.7

10.8

 

三级

元/平方

544.0

606

11.4

490.0

546

11.3

340.0

379

11.4

340.0

379

11.4

25%

万元/亩

36.3

40.4

11.4

32.7

36.4

11.3

22.7

25.3

11.4

22.7

25.3

11.4

 

 

 

 

 

 

 

 

 

 

 

 

 

 

 

 

表2:高新园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土地级别

价格单位

普通住宅

公寓用地

别墅用地

 

修正系数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一级

元/平方

659.0

758

15.0

758.0

872

15.0

988.0

1137

15.1

 

 

 

15%

万元/亩

43.9

50.5

15.0

50.5

58.1

15.0

65.9

75.8

15.1

 

 

 

 

二级

元/平方

485.0

560

15.5

558.0

644

15.4

728.0

840

15.4

 

 

 

15%

万元/亩

32.3

37.3

15.5

37.2

42.9

15.4

48.5

56.0

15.4

 

 

 

 

三级

元/平方

357.0

414

16.0

410.0

476

16.1

535.0

621

16.1

 

 

 

15%

万元/亩

23.8

27.6

16.0

27.3

31.7

16.1

35.7

41.4

16.1

 

 

 

 

 

 

 

 

 

 

 

 

 

 

 

 

 

 

 

表3:高新园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土地级别

价格单位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仓储用地

 

修正系数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一级

元/平方

289.0

303

5.0

289.0

303

5.0

289.0

303

5.0

 

 

 

10%

万元/亩

19.3

20.2

5.0

19.3

20.2

5.0

19.3

20.2

5.0

 

 

 

 

二级

元/平方

208.0

218

5.0

208.0

218

5.0

208.0

218

5.0

 

 

 

25%

万元/亩

13.9

14.6

5.0

13.9

14.6

5.0

13.9

14.6

5.0

 

 

 

 

三级

元/平方

136.0

142

4.8

136.0

142

4.8

136.0

142

4.8

 

 

 

15%

万元/亩

9.1

9.5

4.8

9.1

9.5

4.8

9.1

9.5

4.8

 

 

 

 

 

 

 

 

 

 

 

 

 

 

 

 

 

 

 

表4:高新园公共用地、停车场、殡葬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土地级别

价格单位

营利性停车场用地

营利性殡葬用地

公共用地

 

修正系数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201406

201701

提高幅度

 

 

 

一级

元/平方

427.0

448

5.0

427.0

448

5.0

491.0

516

5.0

 

 

 

20%

万元/亩

28.5

29.9

5.0

28.5

29.9

5.0

32.7

34.4

5.0

 

 

 

 

二级

元/平方

272.0

299

9.9

 

 

 

313.0

344

9.8

 

 

 

20%

万元/亩

18.1

19.9

9.9

 

 

 

20.9

22.9

9.8

 

 

 

 

三级

元/平方

163.0

199

22.2

 

 

 

187.0

229

22.5

 

 

 

20%

万元/亩

10.9

13.3

22.2

 

 

 

12.5

15.3

22.5

 

 

 

 

表1.高新园商服用地级别范围表

级别

旧范围

新范围

差别

一级

1、自由路(镇政府门前广场至农行)两侧商服用地。2、兰陵路(农行至319线连接处)两侧商服用地。3、319线(四中路口至东厦街与319线交接红绿灯点)两侧商服用地4、东厦街两侧商服用地;5、晟发名都临自由路延伸段主街两侧商服用地(自由路延伸段至科技大道交汇处)

1、自由路(镇政府门前广场至农行)两侧商服用地。2、兰陵路(农行至319线连接处)两侧商服用地。3、319线(四中路口至东厦街与319线交接红绿灯点)两侧商服用地4、东厦街两侧商服用地;5.自由路(319线至科技路交汇处)沿路两侧商服用地

不变

二级

1、中华路(兰陵路交接点至与环城路交接点)两侧商服用地。2、中山路(靖城村旧村部至平等路交接处)两侧商服用地。3、平等路(环城路交接点至珩坑大桥桥头)两侧商服用地。4、环城路(319线交接外至与平等路交接处)两侧商服用地。5、319线两侧除一级地段外的商服用地,6、晟发名都除一级商服用地外和汇和新城临街商服用地,含科技大道(利达大道至自由路交汇处)

1.科技路(利达大道至高新路)沿路两侧商服用地;2.高新路(科技大道至319线交汇处(沿路两侧商服用地;3.和平路(环城路)(319线至平等路)沿路两侧商服用地;4.319线两侧除一级地外的其他商服用地;

剔除:旧城区中的中华路、中山路、平等路等沿路两侧的商服用地

三级

规划区内除一级、二级商服用地外的其他商业用地和万利达产业集群区内的商服用地

规划区内除一级、二级商服用地外的其他商业用地和万利达产业集群区内的商服用地

不变

 

 

 

 

表2.高新园住宅用地级别范围表

级别

旧范围

新范围

差别

一级

1、东厦街两侧住宅用地。2、兰陵路的住宅用地(含兰陵商业广场住宅用地)。3、319线两侧沿线的住宅用地;4、晟发名都、汇和新城住宅用地

1、东厦街两侧住宅用地。2、兰陵路的住宅用地(含兰陵商业广场住宅用地)。3、319线两侧沿线的住宅用地;4、利达大道以东、高新路和自由路以西、公园路以南、319线以北区域(含晟发名都、汇和新城)住宅用地

范围基本不变,描述细化

二级

1、观音山住宅区、高新区除一级地外的其他住宅用地。2、环城路两侧的住宅用地。3、319线两侧非沿线的住宅用地

1、观音山住宅区、高新区除一级地外的其他住宅用地。2、环城路(和平路)两侧的住宅用地。3、319线两侧非沿线的住宅用地

不变

三级

规划区内除一级、二级地外的其他住宅用地

规划区内除一级、二级地外的其他住宅用地

不变

 

 

 

 

表3

高新园工矿仓储用地级别范围表

级别

旧范围

新范围

差别

一级

兰陵路、中华路、府前路、解放路、中山路所构成镇旧城镇土地为一级工矿仓储用地

兰陵路、中华路、府前路、解放路、中山路所构成镇旧城镇土地为一级工矿仓储用地

不变

二级

东厦街、江滨路、环城路、319线(四中路口至颖太和饭店)构成的区域为二级工矿仓储用地

东厦街-江滨路-环城路-319线(四中路口)-利达大道-科技路-自由路-319线(与东厦街交汇红绿灯处)所构成的区域为二级工矿仓储用地

增加:利达大道至科技路至自由路和319线的闭合圈内区域

三级

镇规划区内除一、二级地外的其他工矿仓储用地和万利达产业集群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矿仓储用地

镇规划区内除一、二级地外的其他工矿仓储用地和万利达产业集群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除二级地外的工矿仓储用地

减少:二级区中新增加的区域

表4

高新园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停车场用地级别范围表

级别

旧范围

新范围

差别

一级

319线两侧、东厦路、兰陵路、自由路两侧用地、大园底社区

319线四中路口至利达大道--公园路-自由路-319线东侧至东厦街交汇处--东厦街--自由路至镇政府广场--平等路--兰陵路所构成的闭合圈区域

增加:319线以北、公园路以南、利达大道以东、自由路以西区域

二级

环城路、中华路、解放路、中山路等旧城镇用地

环城路、中华路、解放路、中山路等旧城镇用地

不变

三级

规划区内除上述一、二级地外的其他用地。

规划区内除上述一、二级地外的其他用地。

不变

表5.高新园殡葬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旧范围

新范围

差别

一

高新园行政辖区内的殡葬用地

高新园行政辖区内的殡葬用地

不变


 抄送:县各套班子有关领导,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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