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0-04-28 10:16 来源: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漳市监稽〔2020〕39号),南靖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黄俊铿局长担任组长,陈延松副局长、陈志晖副局长、何文伟总监、张志庆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公平竞争股、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信用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竞争股,公平竞争股股长王振强担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公平交易股承担专项行动的牵头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行动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指导查办违法违规案件;各食品、药品监管股室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依职责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跟踪督办指导;其它股室(大队)要按照各自业务职责,主动参与和跟进,保障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查处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严厉查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举的违法行为。以食品中添加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国家禁用药物等列明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加工点和食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对象,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现场检查、检验检测等手段,发现、查处一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添加上述物质清单之外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及时报告,并提请相关部门研究,可根据其成分、用途、属性以及相关证据,组织专家认定,及时查处涉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保健食品、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以及虚假宣传、广告违法和违规销售问题。重点关注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宣称减肥、降糖、降血压、抗疲劳等功效的保健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标注事项要求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要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老年保健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以及特定人群主辅食品,通过抽检、检测、定向监测等手段,发现违法行为。

(三)组织查处食用农产品销售违法案件。以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用农产品。重点是农贸批发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区域。

(四)组织查处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五无”食品违法行为(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案件,对生产经营条件差、食品安全意识差的无证生产经营者要坚决停产停业,依法取缔。

此外,对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食品违法案件,要发挥综合执法优势,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报请市市场监管局挂牌督办,组织联合查办等措施,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局报告。

工作要求

(一)认识要统一,落实要到位

各股室、大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第一位的任务,摆在市场监管“四大安全”的首要位置,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安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的特点,梳理查处案件的重点类型、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组织查处食品违法案件。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案件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以提高违法成本,震慑违法分子,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组织要严密措施要细化

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管,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业务股室与执法机构要密切配合,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提供案件线索,在执法机构办理案件过程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技术支持;公平竞争股要认真履行专项行动的职责,积极组织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和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业务职责,主动参与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协调配合、重点打击”的工作格局,保障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三)报送要及时,信息要准确

及时报送大要案件。各基层所、相关股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一旦发案,要及时报送。报送内容:案值(指没收违法物品折合市价金额、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以及罚款金额的总和)50万元以上和涉嫌犯罪的重大食品安全移送案件。案件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报送表》及案件处罚、移送情况。报送时间: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之日起3日内报送。

联系人:王振强 7851261  13906940039

    庄燕红 7851261  18759762132

 

附件: 

1.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报送表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9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附件1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黄俊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延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志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文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监

张志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员:王振强  公平竞争股股长

黄金涛  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股股长

卢建斌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为民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陈文兴  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人

王瑞东  政策法规股股长

蔡清光  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黄素萍  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张鹏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

庄赐勇  信用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股长

黄龙漳  办公室主任

张福生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平竞争股股长王振强兼任。

 

   

 

 

 

 

 

 

 

 

 

 

 

 

 

 

 

 

 

附件2

 

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案件报送表

报送单位

 

案件名称

 

案情简要描述

 

案件特点、

亮点等

 

行政处罚情况

 

刑事处罚情况

 

能否公开

(不公开的说明理由)

 

 

(盖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