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示书
2020-02-10 10:10 来源: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示书

 

农贸市场开办者、活禽和动物各经营户、各餐饮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农贸市场开办者要按要求落实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严格执行1110”制度开展农贸市场清洗消毒工作,即“一日一清洁”、“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休市期间活禽经营市场同时执行“零存栏”。

二、活禽和动物经营者要落实活禽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防护措施。

三、不得违法经营野生保护动物。

四、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五、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六、禁止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畜。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防控疫情提示书签收回执

本业主已知晓提示内容并承诺遵守有关规定;违反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

收件人:______  时间:______

送达人:______  时间:______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