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简体版
|
繁体版
登录
活动日历
市政府
省政府
国务院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南靖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搜索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南靖
当前位置:
南靖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南靖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医疗卫生
>
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4-30 17:32
来源:南靖县卫生健康局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国务院令424号)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1230号)等有关规定,对我县南靖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审核,现将备案公示如下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等级
实验室设立机构名称
负责人
涉及的主要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
1
PCR实验室
二级
南靖县妇幼保健院
韩伟强
HIV
南靖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