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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2020-04-14 10:19 来源: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南靖县委、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稳定提质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靖委发[2018]8号)文件精神,我县财政安排2020年市、县贫困村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指标450万元(每个贫困村财政专项补助15万元)。现按《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文件要求,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再下达450万元,每个贫困村15万元。

一、使用内容及标准

各镇应紧紧围绕扶贫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因学、因残等临时性救济补助,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元;

2、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3、用于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或改善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

二、工作要求

各镇要抓紧开具正式票据(项目名称:2020年贫困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资金到达后,要严格按照各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各地脱贫攻坚实际,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全面推行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镇、村要将资金安排在镇、村进行公告公示。

附件:2020年贫困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南靖县财政局           南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附件:2020年贫困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镇别资金  (万元) 镇别资金  (万元)
合计贫困村资金 合计贫困村资金
山城镇30小山城村15 梅林镇45科岭村15
 长塔村15
象溪村15 磜头村15
 书洋镇60文峰村15
龙山镇30南坪村15 上双峰村15
竹溪村15 储坑村15
金山镇30霞涌村15 田中村15
新村村15 船场镇75下山村15
和溪镇60英勇村15 冷水村15
吉春村15 龙水村15
迎新村15 十八家村15
迎富村15 坑头村15
奎洋镇60光祠村15 南坑镇60北坑村15
罗坑村15 大岭村15
岭头村15 高港村15
后坪村15 金竹村15
合计210   合计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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