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
查封决定书
闽漳环查(扣)〔2019〕125号
南靖县广发食用菌厂 :
地址: 南靖县船场镇
法定代表人: 简淑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7662821537W
因你公司 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可能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予以查封。
被查封的设施、设备 自 2019 年 8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2 日,以就地方式,存放于 你公司生产场地 。在此期间,你公司不得动用、调换、损毁、变卖。
你公司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或南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3日
附:查封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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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生产日期 |
生产单位(批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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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线配电箱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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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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