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补植恢复原状 焦林重焕绿意
时间:2010-03-15 08:25:42 来源: 福建电视台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涉林案件中,建议对被告中的弱势群体判处缓刑,用补种树木代替经济赔偿,以更人性化的方式展现法律的威严,实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眼下虽是春耕农忙时节,南靖县书洋镇下版村的刘金榜还是抽出时间,隔三差五地到自己一年前补种的900多亩林地除草、照料苗木,看着树苗茁壮成长,老刘十分宽慰。
(同期声 南靖县书洋镇下版村村民 刘金榜:树长得这么好,非常满意,家庭又照顾得到,家里妻女都是残疾人。)
刘金榜曾因为在田地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地951亩,直接经济损失4.7万余元。按照以往处理办法一般都是判处实刑,民事责任由经济赔偿来承担。然而,办案人员发现,刘金榜的妻女是残障人士,生活根本无法自理,家里全*刘金榜,生活极其困难。
(同期声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文井:失火犯罪嫌疑人大多都是年纪比较大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如果要求他经济赔偿的话,他家庭困难雪上加霜。)
办案人员还发现,由于无力承担经济赔偿,这些弱势群体还会造成判决白条,结果往往只能是“人关了进去,山依旧荒着”。
为了还焦林一片绿意,又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性地推行“补植恢复原状”,建议对被告中的弱势群体判处缓刑,并用补种树木代替经济赔偿,这一思路得到了各方的一致认可。林金榜也成了“补植令”受益的第一人。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刘金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附上一份“补植令”,要求刘金榜在2009年5月1日前,按质按量全面履行补植协议。
(同期声 南靖县书洋镇下版村村支书 刘启蔚:我们全村村民都感到这个方法很不错,山又绿化回去,他的家庭特困又扶持起来。)
按照这一举措,南靖县至今办理了4件失火案件,被告已经补植树木1400多亩,被毁山林很快地都重批上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