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闽民养老〔2024〕129号)《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漳政综规〔2024〕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民政领域问题整改要求,拟对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因和溪敬老院位于和溪村柳畲组319国道边,周边人口较为分散,目前院内无人居住;房屋年久失修,场地多处破损,新楼单跨框架建筑其安全性能仅为CSU级,不满足抗震规范要求;周边造纸厂与石板材厂日常噪音大,空气污染较严重,坡下为造纸厂的污水池,安全隐患较大且难以整改。
鉴于和溪敬老院存在受众少、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大且无法整改等实际问题,申请关闭注销和溪镇敬老院。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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