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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靖城镇靖安村移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初审意见

靖镇政〔2025〕19号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为完善靖安村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助推乡村振兴,靖安村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拟实施“靖安村移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将靖城镇靖安村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经初步审查,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靖县靖城镇靖安村移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靖城镇靖安村村民委员会  

3.拟建地点:靖城镇靖安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23.29平方米(4.5349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移民文化服务中心,共五层,属于框架结构建筑,含服务大厅、文化娱乐室、室外活动场所及消防水池、泵房等附属配套设施。

6.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850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解决。

7.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

1.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5年度第五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农转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2025〕13号。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委会签署意见书

4.项目位置地形图及测绘图纸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项目批准文件(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靖县靖城镇靖安村移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的规划意见》靖自然资规〔2024〕015号、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靖县靖城镇靖安村移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和批复》靖发改审〔2024〕86号、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靖县靖城镇靖安村移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96号)

6.建设单位组织机构证明

7.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身份证明

二、初审意见

(一)必要性 

项目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及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要求,有助于改善靖安村移民群众文化生活条件,促进移民群体社会融入,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 用地和规划建筑方案审核

1.经核对,该用地符合《南靖县靖城镇阡寨片区村庄规划修编(2020-2035年)》,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该设计方案相关规划指标均符合该村庄规划要求。

2.建筑规模、功能分区基本合理,但需补充细化设计方案。

3.同意该建筑设计方案。

(三)其他意见

1.建议靖安村进一步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完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2.建议靖安村明确项目后期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建成后可持续使用。

三、结论  

原则同意南靖县靖城靖安村移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现将相关材料转报贵单位审批。


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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