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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一级专职消防队伍的通知

金政〔2025〕6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火灾或灾害事故的发生,将对人民生产生活、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大影响,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扑救和处置工作与生产工艺具有密切关系,专业技术性高,根据市政府十四五消防规划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决定组建一级消防专职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山镇消防队伍领导机构

队  长:陈信君  人大主席

成  员:吴新芳  城管队员

 刘机华  城管队员

 阮加煌  城管队员

 吴杰荣  城管队员

 庄伟杰  城管队员

 王少鸿  城管队员

 吴建安  城管队员

 吴罗强  河道专管员

 刘文钦  河道专管员

 刘春辉  河道专管员    

 卢杰林  河道专管员   

 卢吉文  河道专管员   

 王军成  河道专管员   

 吴志贤  河道专管员    

金山镇专职消防队主要是从事防火、灭火工作的专业化消防组织,主要承担本镇的消防保卫任务,既是保障所在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消防安全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又是消防救援队的重要协同力量。在防火、灭火业务上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常态化深入生产班组检查、了解火灾隐患,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整改对策,成为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成为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落实防火措施,扑救火灾的骨干力量。在本地区其他单位发生火灾时,协同消防救援队灭火作战,为保卫一方平安发挥重要作用。

二、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职责

1.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

2.针对本单位的重点保卫部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进行实地演练;

3.做好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强化纪律观念,养成良好作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4.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现火灾等灾害事故立即施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当接到消防救援机构的外出灭火调令时,迅速出动,听从火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建立防火责任制,具体承担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建立防火档案;

6.在本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并负责训练本镇的志愿消防队;

7.在本镇改变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变更原材料、产品以及需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时,应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8.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南靖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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