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靖政办〔2022〕8号)、《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南靖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南靖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靖农〔2024〕108号)等文件精神,经核算,历年耕地地力补贴结余资金0.218348万元并入2025年省级下达资金1795万元,合计1795.218348万元,扣除已发放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39.8万元,剩余1755.418348万元作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根据各镇、土楼管委会审核后上报耕地地力应补贴面积217126.52亩,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80.7元。现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解下达到各镇(土楼管委会)(详见附件)。各镇(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及时组织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15天内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南靖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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