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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溪镇2025年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和政〔2025〕7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和溪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和溪镇各村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和溪镇各村高陡边坡点基本情况表

3、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点镇挂钩领导干部村责任人监测员名单

 

                                    和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溪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镇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高效科学进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灾前监测预报

各村在每年汛期期间(4—10月份)应制定本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制定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并每天24小时值班,各村应提前准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种物资,各村监测人要加强本村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观察监测,每十天观察一次,暴雨期间每天观察两次以上,并做好观察情况记录,发现险情时,村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上报镇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各村发现新的地质灾害点,也要及时上报。镇挂钩村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村负责人的联系,随时监测了解所挂钩村的地灾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领导和通知镇自然资源所。

二、临灾应急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发布后,即可宣传预报区进入临灾应急期。在此期间,镇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加强灾区灾害点情况监测,及时组织灾害点群众按已选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及时制止致灾的动力破坏作用;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发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可能发生的灾害谣传和误传,保持社会稳定。镇挂钩村工作人员应及时认真帮助村干部做好抗灾防灾工作。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和工作小组根据各自的主要职责,进入临灾应急反应状态。

三、灾后应急

危害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村负责人应立即将地质灾害情况上报镇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并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妥善安置,及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镇领导小组应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迅速组织部署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非灾害区对灾区进行救援,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部署灾区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速报灾情。

四、防治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全面负责本管辖区域的地质灾害安全,各村负责人为本村地质灾害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镇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各村负责人和挂钩地质灾害点的镇村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防灾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各村负责人和灾害点责任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工作预案的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领导小组

  长:窦秉政(党委书记)、刘仲(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庄子伟(统战委员)

黄冠宏(和溪派出所所长)

  员:黄瑞和(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蔡昇阳(党政办负责人)

邹惠玲(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伟欣(安办负责人)

徐荣才(水利站负责人)

庄彦达(民政办负责人)

林亚明(卫生院院长)

邹雄伟(林业站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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