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南靖县应急管理局 > 综合政务

南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靖应急〔2025〕11号

局各股(室)、大队、中心,各镇(园)、土楼管委会应急办: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南靖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靖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局法定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根据“三定”方案的职能划分,参照市应急管理局做法,局领导、办公室、机关党委等工作人员不承担日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只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参加有关综合性的执法检查活动,因此不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纳入计算。本局及应急中心、执法大队2025年度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9人,总法定工作日为2232个工作日,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6-13=248个工作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全年52周,共计52×2=104日;

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3日法定假日。

(二)总法定工作日:248日×9人=2232个工作日。

三、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288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指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日。

重点检查工作日,指对重点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所需要占用的工作日。

一般检查工作日,指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所需要占用的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133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诉讼;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三)非执法工作日(811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其他日常工作(含法制、机制、制度建设)。

四、执法任务分解

(一)监督检查工作(288个工作日)

1.监督检查对象

(1)非煤矿山企业(60个工作日)

全县按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列入监管名单的非煤矿山企业5家,重点检查5家,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责任股室:工矿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

重点检查(60个工作日)。

(2)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的企业(114个工作日)

围绕工贸行业领域重大隐患64项、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和钢铁、粉尘涉爆等18个执法重点事项,按分类分级监管原则重点检查37家(其中有色2家、机械5家、建材3家,轻工27家),每年检查一次。双随机抽查县级监管企业一般检查20家,每年检查一次。

责任股室:工矿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

重点检查(74个工作日);一般检查(40个工作日)。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单位(114个工作日)

县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共15家,其中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经营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安排一般检查17家,每年检查一次。

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    

重点检查(8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34个工作日)。

2.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附件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及工贸行业领域重大隐患64项、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和钢铁、粉尘涉爆等18个执法重点事项等要求,确定重点检查事项。

(二)其他行政执法工作(1133个工作日)

1.实施行政许可(55个工作日)

(1)预计今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新、换)证20家,每家核查1天,每次核查2人参与,共需40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审核审批股、相关股室单位。

(2)预计今年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家,每个项目审查需1天,每次审查3人参与,共需个15工作日。

责任股室:审核审批股、相关股室单位。

2.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50个工作日)

预计今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备案,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处置方案的备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等共25家,每家备案1天,每次备案2人参与,共需50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审核审批股、相关股室单位。

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338个工作日)

(1)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南靖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

(3)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巡查、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

(4)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协调股、相关股室单位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60个工作日)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继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打造安全生产主题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建设宣传。

责任股室:办公室、相关股室单位

5.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0个工作日)

(1)依县政府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复,督促相关部门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3)负责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责任股室:综合减灾和救援管理股、相关股室单位

6.听证、行政应诉(80个工作日)

依法承担听证、行政应诉等工作。

责任股室:办公室、相关股室单位

7.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100个工作日)

责任股室:执法大队、相关股室单位

8.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0个工作日)

对接收的信访件进行登记、转办、受理、核实、处理、归档。

责任股室:执法大队、相关股室单位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00个工作日)

(1)县政府或市应急管理局及市安办安排的执法检查、责任制考评和其他工作任务。

(2)机动执法。

责任股室:相关股室单位、执法大队

(三)非执法工作日(811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天数(225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轮流值班,9个执法人员,每个执法人员值班25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时间(180个工作日)

说明:平均每人每年10天培训、学习,10天考核、会议时间,参加执法人员9人。

3.检查指导镇(管委会)委托执法事项工作(104个工作日)

说明:①全县13个镇级政府(管委会)。②每年检查指导4次。③每次需要2人、1天时间。

4.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产)假天数(194个工作日)

说明:①病、事假每人每年平均为5天。②执法人员9人。③年休假15天5人,年休假10天1人,年休假5天3人;婚(丧)、产假3人;育儿假4人。

5.参加党群活动(108个工作日)

说明:9名执法人员每月每人参加党群活动1天。

五、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要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服务为本、统筹安排、避免重复”的原则,坚持服务在先,寓监督于服务中,以服务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的工作思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二)执法人员应当根据执法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需求,认真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必须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方可执法。实施监管执法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在监督检查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执法数据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直报系统,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备查工作。如涉及其他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抄告或移送案件,须联合执法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

(三)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各股室单位应当在1月16日,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如因特殊情况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及时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六、实施时间

本计划经南靖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南靖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

1.漳州三德利油漆涂料有限公司

2.漳州台兴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3.南靖国建涂料有限公司

4.南靖县山城至美油墨厂

5.禾瑞(漳州)助剂有限公司

6.盈兴气体(福建)有限公司

7.漳州巨洲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8.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南靖金信加油站

9.南靖县山苑加油站

10.南靖县金顺加油站

11.南靖县中信石油经营有限公司

12.南靖县龙山利达加油站

13.南靖县顺意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14.南靖县书洋玉花加油站

15.中化(福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南靖书洋加油站

二、非煤矿山企业:

1.漳州市瑞斯达矿产品有限公司

2.中建六局(漳州)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3.漳州向隆建材有限公司

4.漳州开隆矿业有限公司

5.漳州国塬矿业有限公司

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

1.福建能麦食品有限公司

2.漳州金驰万联食品有限公司

3.漳州市金丽达汽车装饰品有限公司

4.漳州桓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5.南靖长青精密丝杆制造有限公司

6.漳州万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7.漳州市源财木制品有限公司

8.漳州巴戟天酒业有限公司

9.南靖利涌鑫电子有限公司

10.漳州金胜客食品有限公司

11.富世达(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12.漳州市正可食品有限公司

13.漳州市闽祥门业有限公司

14.南靖县和泰竹业有限公司

15.南靖县柒星纸业有限公司

16.南靖县益龙纸业有限公司

17.品翔电子元件(漳州)有限公司

18.福建省时鲜食品有限公司

19.南靖县吉利纸业有限公司

20.南靖县顺顺纸板有限公司

21.福建万士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2.南靖县锦龙食品有限公司

23福建省鑫祥工业硅厂

24.南靖禾祥工业硅厂

25.福建如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6.味咖(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27.福建省南云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28.漳州升昱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29.福建聚天铸造集团有限公司

30.漳州宏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福建省煌兴机械有限公司

32.漳州豪溢家具有限公司(益丰)

33.福建上一饲料有限公司

34.福建宝靖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5.漳州市米格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36.漳州如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7.钰丰乐器有限公司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