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相关科室(所、站):
为切实做好我乡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现就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火责任
春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气候干燥,火险等级较高。各村(居)、镇直各所(站)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防火责任到人、到岗、到位。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确保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1.严禁野外用火:春季期间,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等野外用火行为。镇综合执法队、林业站、各村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发现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2.加强火源管控:镇林业站及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在林区入口、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杜绝火源进入林区。
3.排查火灾隐患:镇林业站、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林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理林区内的枯枝落叶、杂草等易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预案:镇应急办、林业站及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反应、科学处置。
2.加强队伍建设:镇应急办、林业站及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确保防火队员随时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要加强对防火队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保障物资储备:镇应急办、林业站及各村要提前准备好防火物资,确保灭火器材、通讯设备等物资充足、完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镇应急办、林业站及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瞒报、迟报、漏报火情。
六、严格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村(居)及镇直相关科室(所、站)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我乡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此件主动公开)
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