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部署,及《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10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靖县加快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靖政综〔2021〕16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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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部署,及《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10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靖县加快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靖政综〔2021〕16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