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综合政务

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4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园)、土楼管委会,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县融媒体中心、福建广电网络南靖分公司:

现将《2024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排查整治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相关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培训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指导调研。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二、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文体旅干部履职述职内容。坚持管理职能与安全管理责任相统一,坚决摒弃和杜绝将业务职能与安全责任相割裂的权责分离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文体旅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单位树牢安全理念,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体旅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 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其它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类文体旅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文体旅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娱乐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体旅行业监管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6.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增强文体旅安全监管合力。对涉及文体旅的新兴业态,依据法律和自身职能厘清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守好底线,并配合县安办细化有关部门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三、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整治

7.做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在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8.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旅游交通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协同联动工作。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持续推动安全带提示贴和宣传视频的推广应用,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9.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文体旅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演练。在县安委会制定的协调机制下,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相关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会同消防部门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落实《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配合消防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的火灾风险防控。

10.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导 A级旅游景区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 A级旅游景区建立健全玻璃栈道和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并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安全审查,核实有关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指导文体旅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单位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含临时搭建舞台设施)的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体旅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11.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在县减灾委员会制定的协调机制下,指导 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体单位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灾害防范等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导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中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做好粮食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等工作,严把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3.做好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推动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文体旅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要严格落实《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建立完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明确、措施完善、保障有力、执行到位、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和室外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14.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督查和专业化检查,完善隐患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举一反三自查自改能力。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安全综合治理

15.做好反恐怖工作。督促指导各公共文体服务场馆、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恐怖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涉恐隐患自查自治,配合公安部门对文体旅经营场所落实反恐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16.抓好禁毒工作。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惩治娱乐场所涉毒,督促文化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要求娱乐场所业主坚守娱乐场所不制作、不销售毒品,不纵容、不容留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底线。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7.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提升行动。引导文体旅经营单位自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18.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评定工作引导作用,推动有关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19.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建立文体旅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归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分析,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20.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2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示。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持续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通过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引导,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