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南靖县竞技体育奖励办法》已经2023年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南靖县竞技体育奖励办法
为激励我县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奋勇争先,创造佳绩,根据省人事厅 财政厅 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运动员奖金奖励办法〉〈福建省体育教练员奖金奖励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8〕155号)、省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第十八届亚洲运动会、第三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人员的决定》(闽政文〔2019〕8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2024年度漳州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漳政综〔202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南靖籍(含引进、双计分)的运动员参加省注册,能代表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我县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培训机构及县相关工作人员。
二、奖励范围
(一)竞技体育比赛奖励范围: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全运会、青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U系列)、省运会、省锦标赛、市运会、市锦标赛。
(二)运动员入选大赛奖励
1.南靖县运动员获得入选大赛资格名单:奥运会奖励8万元、亚运会奖励5万元、全运会奖励0.5万元。
2.南靖县运动员创纪录奖励:世界纪录(或奥运会记录)20万元、亚洲纪录10万元、全国纪录5万元、省纪录0.5万元。
(三)教练员输送奖
1.由县级体校培养的运动员,直接输送到漳州市体校的,每人奖励输送奖1000元(均以报调文件或通知书为准)。
2.由县级体校培养的运动员,直接输送到省体校的,每人奖励输送奖3000元(均以报调文件或通知书为准)。
3.由县级体校培养的运动员,直接输送到省体工队的,每人奖励输送奖6000元(均以报调文件或通知书为准)。
4.由县级体校培养的运动员,阶梯式输送到国家队的,每人奖励输送奖5000元(均以报调文件或通知书为准)。
5.各学校体育教师推荐、输送到南靖县少体校举重队(市举重基地)的,每人奖励500元。(学生需在县少体校在训满六个月)
三、奖励标准
(一)运动员奖励标准
运动员比赛奖励需提供成绩册或证书,按名次实行奖励(详见附件)。
1.个人项目:在综合运动会、单项锦标赛获得名次按实际比赛证书给予100%奖励。
2.集体性项目:市运会(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第四名0.5万元、第五名0.4万元、第六名0.3万元)由教练员按主力、非主力划分6:4进行资金分配。其他赛事获得的名次参照单项奖励的50%奖励。
3.团体项目:按带入奖牌数计算奖金。其他赛事获得的名次参照单项每名运动员给予25%奖励,总额不能超过100%。
4.四至八名省锦标赛每分30元,全国青、少年(含U系列)每分60元。
(二)县级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培训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1.教练员培养和输送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入选名单和创世界纪录、亚洲纪录、全国纪录、省纪录的,参照运动员奖励的100%给予奖励。
2.个人单项:教练员参照运动员奖励总额的60%给予奖励。
3.集体项目:教练员参照运动员奖励总额的60%给予奖励。
4.团体项目:教练员参照运动员奖励总额的60%给予奖励。
5.体育教师、培训机构输送到南靖县少体校的运动员获得比赛成绩的,按照个人项目奖励的20%给予奖励。
6.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运动员奖励的总额给予15%奖励。
(三)残疾人竞赛成绩参照相应级别赛事标准的50%给予奖励。
四、相关规定
(一)集体项目是指五人篮球、十一人足球、室内排球等三大球项目。
(二)团体项目是指三人以上合作完成的体育项目。
(三)奖励所需经费纳入南靖县财政预算,由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据实造册,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四)本办法由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1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发生的奖励事项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南靖县竞技体育运动员奖励标准
附件
南靖县竞技体育运动员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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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序号 | 比赛名称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
1 | 奥运会 | 60 | 30 | 20 | 10 | 9 | 8 | 7 | 6 | ||||
2 | 亚运会 | 8 | 4 | 2 | 1 | 0.8 | 0.6 | 0.4 | 0.2 | ||||
3 | 全运会 | 8 | 4 | 2 | 1 | 0.8 | 0.6 | 0.4 | 0.2 | ||||
4 | 青运会 | 4.5 | 1.8 | 0.9 | 0.15 | 0.12 | 0.09 | 0.06 | 0.03 | ||||
5 | 省运会 | 1.5 | 0.6 | 0.3 | 0.1 | 0.08 | 0.06 | 0.04 | 0.02 | ||||
6 | 市运会 | 0.5 | 0.3 | 0.2 | / | / | / | / | / | ||||
7 | 世界锦标赛 | 4 | 3 | 2 | 1 | 0.8 | 0.6 | 0.4 | 0.2 | ||||
8 | 亚洲锦标赛 | 3 | 2 | 1 | 0.5 | 0.3 | 0.2 | 0.15 | 0.1 | ||||
9 | 全国锦标赛 | 0.5 | 0.3 | 0.2 | 0.12 | 0.1 | 0.08 | 0.06 | 0. 04 | ||||
10 | 全国青年赛 | 0.2 | 0.12 | 0.08 | / | / | / | / | / | ||||
11 | 全国青少年 锦标赛 | 0.12 | 0.08 | 0.06 | / | / | / | / | / | ||||
12 | 省年度锦标赛 | 0.1 | 0.06 | 0.04 | / | / | / | / | / | ||||
13 | 市年度锦标赛 | 0.08 | 0.03 | 0.02 | / | / | / | / | / | ||||
14 | 创世界纪录 | 20 | |||||||||||
15 | 创亚洲纪录 | 10 | |||||||||||
16 | 创全国纪录 | 5 | |||||||||||
17 | 创省纪录 | 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