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土楼管委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相关股室、所、站、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农社函〔2024〕275号)文件要求和任务分解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1日
南靖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补助经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聚焦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以满足农民生产需求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为重点,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推动我县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2026年省厅下达我县培训资金30万元,围绕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组织实施“新农技”“新农商”“新农创”“新农匠”等四项“新农人”启动培训工程;结合项目资金量和我县高质量发展实际,拟定为期线下3天的线下培训300人,其中:⑴数量指标:12月31日前完成为期线下3天的培训300人,完成率100%。⑵质量指标:100%参训学员完成培训内容、能力得到提升并顺利完成结业。⑶满意度指标:参训学员对培育基地和师资学员的参评率≧90%、满意度≥90%。
二、重点工作
(一)创新依法、依规、依程序完善多元化培训体系
1.承担培训任务的范围
⑴涉农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广校、农技培训机构和社会教育民办培训机构。
⑵由社会化培训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遴选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
2.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遴选
⑴坚持一议题一遴选的原则,根据入镇、入村、入户调研,了解各产业技术瓶颈,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困点,汇总形成议题,按(闽财农指〔2022〕35号)附件10-2《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闽财农指〔2024〕57号)和议题要求,按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小于50万元的标准,经局务会审核同意,公开发布招标代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在明确遴选标准、程序和公开量化评分标准的条件下,按培育目标任务(300人)、完成期限(12/31)、培训质量(100%提升和结业)、跟踪指导服务要求和绩效目标(100%录入系统、两个≥90%)要求代理一包由包1和包2合成的遴选二个资质符合的教育承办培育机构,中标后5日内与我局签订培训合同书。
⑵经认定的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和培训(实训)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二)选准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⑴年满16周岁,不超70周岁;⑵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回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2.培训对象库的遴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于2026年1-3月下乡调研,面对面了解其产前、产中、产后制约瓶颈和培训需求,汇总选定的对象库400名,按其培训需求拟定培训议题、选定培训内容,初拟培训专业师资。
(三)优化培训课程
1.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错峰农忙集中办班,紧贴产业发展需求,选用一站式、分段式、交替式培育。
2.突出“实战”导向,针对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包1和包2在培训中务必举办一期“新农人专题培训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标识;选择理论功底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解剖生产经营难点的技术能手和富有实战经验的大中专院校生产、经营管理导师为培训师资,且教师擅长领域和专业方向要与所授课程一致,并增加课堂互动交流,强化实操技能,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以议题遴选对象库、拟定培训计划
根据为期线下3天的培训300人的拟定任务数和补助资金30万元指标,制定本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做好培训对象确定,培训主体选定,培训监督管理和政策解读。主要是:
1.以遴选对象库拟定培训议题
按2026年1-3月入镇、入村、入户调查摸底遴选的400名对象库的培训需求,拟定培训议题。
2.拟定培训计划
⑴组织实施“新农商”培训工程。重点针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系统化开展以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品牌建设、绿色发展、风险防控、产业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计划一期2班次“新农商”培训和1班次的“新农人专题培训班”,为期线下3天的培训学员180人;开展电子商务营销、农产品品牌建设、供应链管理、现代企业运营管理、农产品质量追溯与安全管理等新理念、新知识、新业态培训,培育发展经营管理型“新农人”队伍。
⑵组织实施“新农创”培训工程。聚焦乡村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与升级,面向乡村文创企业负责人、文化合作社骨干、乡村旅游经营者及有志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创意人才等,围绕提升文化创意设计能力、市场运营策略、品牌塑造技巧、数字化转型能力及文化传承保护意识,系统开展理论学习与实操演练,提升乡村文创产业“带头人”的经营管理能力。计划开展一期1班次“新农创”培训和1班次的“新农人专题培训班”,为期线下3天的培训120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管理、指导和服务全过程进行严格管控,主要工作是训前开展需求调研、培训机构遴选,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的指导等工作。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天中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黄永彬为副组长,张集胜(纪检专干)、徐佩敏(农科所负责人)、卢燕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负责人)、陈洪堤(农经中心负责人)、黄翔宇(农技站负责人)、简文生(农机培训推广股股长)为成员组成的高素质农民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农科所,主任由徐佩敏兼任。
(二)明确培训天数和补助办法
1.明确培训天数
⑴按“省抓示范培训、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县级培训(实训)一律小班化、原则上不超60人。
⑵每期线下3天的培训(24课时),除局领导小组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不做调整。
2.规范补助办法
⑴包干制培训:按参训学员每天(8课时)每人补助:线下300元的标准包干自负盈亏。
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含农机部门)承担培训在补助标准费用内实报实销。
⑶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应为参训学员提供免费午餐,异地参观考察统一由培训教育机构买单(含车旅费、食宿),不得向参训学员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强化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化拨付程序
1.强化培训过程管理
⑴根据议题选定培训内容、审核培训机构选聘的老师擅长领域和专业方向与所授课程是否一致,审定培训功课表。
⑵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批复开班申请报告。
⑶把关培训学员的身份,实行人证合一,自始至终。
⑷开好开班式和闭班式,上好开班第一节课。
⑸以功课表为依据,监督培训机构选聘授课老师、授课内容,确保每天8课时。
⑹监督培训机构做好数据库的录入填报工作,指导每位学员启动“云上智农APP”综合评价系统,自主评价培训效果。
⑺严肃点名制度。
⑻监督培训机构落实参训学员“四免费”。
⑼做好培训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规范化拨付程序
⑴台账清晰、真实有效,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⑵手续完整准确,材料齐全。
⑶根据议题100%引入第三方审计,出具资质符合的合格审计报告书。
⑷根据议题由我局组织专家组验收。
⑸提请局务会研究审核通过。
⑹自下而上逐级审批。
⑺拨付。
(四)严格绩效管理
立足县情和“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全面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指标任务。督促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培训台账清晰;引入第三方审计,出具资质符合的合格审计报告书;按议题组织专家组验收,合格培训出具合格报告单。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老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年终负责对所获得的培训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强化资金监管
1、专款专用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用途要求规范化实施,强化第三方审计,专家组验收,资金管理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农社函〔2024〕275号)文件执行,款列“2130199一其他农业支出”。
2、资金使用
(1)资金用于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除外)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
(2)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和管理人员培训等费用。
(3)各承担培育任务的单位(机构)在承接培训任务后,必须与承担实操实训任务的实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相关费用。
(4)举办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次(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但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5)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