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南靖县金山镇金山村、荆美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请示》(金政〔2026〕1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提出的《南靖县金山镇金山村、荆美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成果。
二、请你镇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各类建设行为,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报批。
此复。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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