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水利局:
《南靖县水利局关于<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请示》(靖水〔2026〕2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的结论。
二、请你局结合实际,对评估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加以完善并抓好贯彻落实。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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