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综指〔2024〕8号)、(闽财综指〔2025〕2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南靖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补助通知》(靖财〔2024〕 184号)与《关于下达2025年南靖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补助分配方案的通知》(靖财〔2025〕 104号)文件精神,及时下达分解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款指标合计735万元(其中:南靖县和溪镇兴林路道路改造提升260万元、国道319线(南靖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二期)205万元、南靖县书洋镇书洋桥至车田溪岸景观步道工程270万元)同时分解下达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实际到位735万元,与年初预算下达的735万元相比,资金到位率达 100%,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2.资金执行率: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项目资金共735万元,已投入资金551.64万元,当年度资金执行率75.05%,竣工率100%。项目资金未能全部支付,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项目施工单位未及时报送审材料,无法及时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导致后续费用无法及时支出,目前已多次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严格遵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监督机制等,确保资金管理有章可循。
2.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现象。所有资金支出均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合规。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国道319线(南靖龙山镇段)道路亮化工程(二期):提升交通安全。路灯的修建将显著改善夜间道路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特别是在国道等交通繁忙路段,良好的照明设施能够有效降低夜间行车风险。提升交通安全。路灯的修建将显著改善夜间道路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特别是在国道等交通繁忙路段,良好的照明设施能够有效降低夜间行车风险。推动乡村振兴,助力全域旅游;二是南靖县书洋镇书洋桥至车田溪岸景观步道工程:项目完工后,改善了水环境与岸线生态环境,并且构造了生态廊道。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休闲健身空间,满足了群众日常散步、晨练、亲子活动等需求,鼓励户外活动,有助于预防慢性病,缓解心理压力,增强社区凝聚力。步道倡导步行、骑行等低碳出行,减少碳足迹,是建设“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实践;三是南靖县和溪镇兴林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通过“白改黑”及环境整治,显著提升了道路的平整度和耐久性,优化道路整体环境,减少了噪音和灰尘,为群众日常出行提供了更加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同时,工程还完善了相关配套设施并对两侧沟渠进行改造,进一步改善了道路风貌,补齐了民生短板,解决了之前存在的一些出行问题,增强了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这一举措不仅优化了交通条件,也为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资金目标:当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735万元,已100%下达到位。
2.项目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3个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3.项目质量指标:工程结构安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项目3个。支持其他社会公益类3个,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113270㎡,直接受益人数100740人。
2.质量指标
(1)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100%。项目已完成项目发改立项、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100%。
(2)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安全高质量施工,项目监理方全程跟进监督,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合格率100%。
(3)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项目建成后,已在入口处标明“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标识。
3.时效指标
(1)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3个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成率100%。
(2)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我县能定期跟踪项目进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定期想上级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3)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单位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当前已在政府采购网公开中标情况。
4.满意度指标
通过对服务对象的问卷调查使用,受益人群满意度8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主要原因是工程财审结算进度较慢。2个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率66.67%,另1个工程已在2026年1月份竣工验收。由于施工单位未及时报送审材料,无法及时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导致后续费用无法及时支出,目前已多次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
当前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资金执行未全部拨付主要原因是财审未完成。我局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财审,缩短流程时间,确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支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优化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中,优先考虑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项目和单位。
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本地区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项目在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未发现问题及其所涉及金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确保公益金的公益属性,使其发挥最大效益,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漳州市南靖县2025年度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汇总)
南靖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