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南靖县人民政府 > 城乡建设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人民法院拍卖福建省南靖县穗源米厂划拨土地的批复

靖政综〔2026〕36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南靖县人民法院拍卖福建省南靖县穗源米厂划拨土地的请示》(靖自然资〔2026〕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南靖县山城镇湖美工业区地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地号:S-VA-198,土地证号:靖国用(99)字第0102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020.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按司法程序处置,由县法院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并由竞得人持法院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政府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材料到你局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补办出让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此复。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