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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集中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靖民〔2026〕9号 

各镇、土楼管委会社会事务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集中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靖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集中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集中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民救〔2026〕30号)和《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集中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民〔2026〕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针对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针对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金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监测摸排。充分运用“福建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加强与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及时发现疑似困难对象线索。健全“大数据比对+网格化摸排+铁脚板走访”机制,组织镇(土楼管委会)干部、村(居)两委、民政协理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定期开展入户巡访探访,特别是对重病重残人员、独居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要重点关注,做到主动发现、精准识别。

(二)畅通诉求渠道。规范运行各镇(土楼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县、镇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大力推广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在线申办,方便群众足不出户提交申请。

(三)规范申请受理。压实各镇(土楼管委会)人民政府申请受理主体责任,严禁将受理职责简单转嫁给村(居)民委员会。对于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通过村(居)民委员会中转申请材料。

(四)坚持“逢进必核”。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全面、客观评估家庭收入与财产状况。认真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减等惠民政策。坚决纠治随意附加限制条件的做法,不得以家庭成员是公职人员、拥有市场主体登记、未在户籍地长期居住等理由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审核确认过程公平、公正。

(五)加强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对在保对象家庭状况进行年度复核,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渐退期”对象加强关注,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六)开展提级抽查。我县已将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镇,要对一年内申请未通过、动态管理退出对象,以及近亲属备案和卡折代管的对象,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提级复核抽查,确保审核确认质量。

(七)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民政核定、财政拨付、银行发放”的资金发放机制,确保救助资金每月按时足额、准确无误地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和截留。加强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应用,及时核查处置异常信息。积极推广短信提醒、银行流水备注等方式,让困难群众持有“明白账”。

(八)规范信访处置。加强与县信访局的协同联动,建立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转办、核查、反馈闭环机制。坚持“有访必核”,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重点关注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化解矛盾,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九)实现闭环管理。完善信息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探索推行“幸福清单”入户,通过清单形式,清晰告知困难群众其所享受的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及资金到位情况,让群众直观感受救助成效。

(十)做好宣传培训。梳理更新社会救助“政策清单”,通过村(居)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分级分批对镇、村两级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政策要点、操作流程、系统使用等内容,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三、成果形式

(一)纠正“应保未保”问题,当年新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范围的人数(人)。

(二)纠治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问题,涉及对象人数(人)、补发资金数(元)。

(三)县、镇两级民政部门发现并整改问题数量(个),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数量(个)。

(四)发现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个)。

(五)形成县级社会救助“政策清单”并广泛宣传。

(六)探索推行困难群众“幸福清单”,实现部分试点或全面覆盖。

(七)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县级社会救助相关的制度机制文件。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制定印发我县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1月)。各镇、各相关股室围绕重点任务,通过数据比对、走访摸排、信访核查等方式,全面排查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每月按时向局工作专班报送整治进展和成果数据。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我县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梳理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成效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的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南靖县民政局集中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工作专班:

召集人:陈炳坤  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  长:吴武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副组长:王文伟  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陈  健  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曜云  社会救助股负责人

       邱晓东  社会福利中心负责人

       李新珠  福利慈善和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黄木习  救助工作服务站负责人

       王晓棠  低保所副主任

       黄盛琛  社会救助股干部

       叶峻秀  社会救助股干部

       张  璐  山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志明  靖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赖淑萍  龙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赖定军  金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庄彦达  和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方奕欣  奎洋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纯雅  梅林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逸豪  书洋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司马雄  土楼管委会社会事务办主任

       郑艺敏  船场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肖碧华  南坑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黄清亮  丰田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局社会救助股,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汇总、督查督办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镇、各股室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整治工作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具体体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主动汇报工作,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局内各股室要加强配合,信息共享。指导各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一体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整治与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局工作专班要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排查不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约谈。要以困难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整治成效的根本标准。

(四)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要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提升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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