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及《第四次全国文 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老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 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5〕14号)、《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工作要求,南靖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工作经实地调查、 资料整理、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拟新增第三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84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5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 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的, 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兰陵路11号
邮政编码:363600
联系电话:0596-7830511,13906913756
附件:南靖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第三批)
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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