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9日起,对你单位具体组织南靖县202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林锦泽担任,成员包括邓舒婷、邱淦亨、黄璐璐。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南靖县审计局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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