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南靖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靖环委办〔2026〕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切实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治理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船场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童其泉 船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琦琦 船场镇副镇长
副 组 长:江俊斌 船场镇人大主席
李志能 船场镇党委副书记
吴少斌 船场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吴超君 船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德华 船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吴汉彦 船场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黄佳川 船场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石煜华 船场镇党委委员、秘书
陈联伟 船场镇二级主任科员
赖燕芬 船场镇司法所所长
简碧娥 船场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陈华兴 船场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曾宝琼 船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陈炳阳 船场镇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贵永 环保站干事
吴上海 环保站干事
曾海光 村建站干事
张 霖 农业办干事
陈泓宇 宣传办干事
各村(社区)主干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站,办公室主任由镇环保站负责人张贵永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今后工作专班及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1.镇环保站:承担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工业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指导、建立、汇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清单,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
2.镇水利站:负责组织镇、村两级河长开展河道、坑塘、沟渠等水体的常态化巡查、督导;指导并实施黑臭水体的清淤疏浚、生态岸坡护理、水体曝气增氧等工程;配合做好相关水利设施的协调工作。
3.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管控畜禽养殖粪污、农业面源污染;指导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调处理相关农业污染问题。
4.镇村建站: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全过程监管;协助查处向水体倾倒垃圾、排污等违法行为。
5.镇宣传办:负责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挖掘治理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村民环保意识。
6.各村(社区):具体负责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并动态更新整治清单;发动村民参与治理,将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具体落实控源截污、垃圾清理、小微水体维护等各项治理与管护措施;配合各级河长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做好对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
以上职责分工未尽事宜,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治理工作需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如期实现治理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服从统一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深入一线具体抓,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地。镇环保站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对漏报瞒报、推进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通报、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实效。
(二)聚焦重点任务。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严格对照整治标准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建立整治清单并按时上报。要坚持“控源截污、标本兼治”,对清单内水体综合运用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执行“对账销号”管理,确保各项治理任务高质量、按时限完成。
(三)健全管护机制。要坚持治理与管护并重,全面落实河长制,将治理后的水体全部纳入镇、村河长日常巡查范围,严防问题反弹。各村(社区)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将治理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管理格局,巩固和拓展治理成果。
南靖县船场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