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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山政〔2026〕1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靖政综〔2025〕121号)精神,结合山城镇实际,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科学、为民的普查原则,坚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全力保障我镇农业普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为山城镇行政辖区内的个人和单位:①农村住户:包括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②城镇区域内农业生产经营户,③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山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作为全镇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核心职责为协调解决普查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与难点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推进与任务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在普查工作协同配合,党政办、农业办、林业办、畜牧站、国土所等部门,要对照县直部门的职责,及时、准确地提供部门行政记录与数据信息,为普查工作提供支撑。各村(社区)要组织本村普查员入户收集并核实农业经营户、单位等普查对象的基础数据,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五、落实工作保障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做到依法依规、数据真实、过程规范。普查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夯实普查工作根基。要做好宣传引导,灵活运用村务公开栏、乡村大喇叭、村民微信群、入户宣讲等贴近群众的方式,广泛宣传普查的意义与要求,及时挖掘和报送一线典型经验,营造全镇理解、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附件:山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附件

山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荣文  山城镇镇长

副组长:陈丽苗  山城镇副镇长人选

        陈   杰  山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沈文生  山城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林益贤  山城镇三级主任科员

        陈杰能  山城镇八级职员

  员:叶洪凌  镇党政办干部

  吴芸俸  镇农业办干部

  黄文标  镇林业站站长

  鄢燕青  镇畜牧站站长

  江定鸿  镇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山城镇副镇长人选陈丽苗兼任,副主任由叶洪凌兼任,吴芸俸、黄文标、鄢燕青、江定鸿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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