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靖政综〔2025〕1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普查目标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新时代我镇“三农”家底,精准掌握农业发展新情况、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政策,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的原则,坚守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的工作态度,确保我镇农业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为船场镇行政辖区内的个人和单位:①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②城镇区域内农业生产经营户;③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内容包含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普查工作统筹推进,成立船场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童其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汉彦 党委委员、秘书
曾宝琼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泓宇 宣传办干事
张 红 财政所干事
郑艺敏 民政办干事
吴 凡 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 霖 农业办干事
黄子凌 乡村振兴办干事
吴毅雄 林业站负责人
赖伟清 水利站干事
李国贤 畜牧站站长
杨建伟 统计站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推进与任务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秘书吴汉彦兼任,成员:杨建伟、张霖、李国贤。任务全面完成后,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自动撤销。因工作调动而调整的成员,由调整后相应的成员负责此项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常态化普查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部门职责
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凝聚开展普查工作的强大合力。其中,镇统计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方案落实、业务培训、数据采集与处理、质量控制等具体工作。农业办、乡村振兴办负责协调提供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资料与信息。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的预算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确保足额保障。宣传办负责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开展普查社会动员和舆论引导。自然资源所负责耕地相关信息支持。水利站负责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林业站负责林业生产经营领域方面的事项。畜牧站负责提供本领域相关畜禽养殖结构数据、技术支持和数据核对。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两员”选聘推荐、宣传到户、清查摸底、协助现场登记等。此外,其他掌握普查相关基础资料的部门,需根据自身职责,及时、准确地提供部门行政记录与数据信息,为普查工作提供支撑。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过程合法合规、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要强化经费支持,遵循“满足工作需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将普查所需经费足额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进度与数据质量的情况发生。要充实人员力量,组织精干力量,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筑牢普查工作根基。要加大宣传动员,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村村响”、微信等新媒介,广泛宣传农普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工作安排,同步梳理上报普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附件:船场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村级普查工作组人员名单
南靖县船场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