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人民福祉。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林业部门要加强林地林事生产性用火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地农事用火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墓地祭祀用火监管;民宗部门要加强宗教寺庙祭祀和民间宗教活动用火监管;文旅部门要加强进山入林旅游人员携带火源监管;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走廊火源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要履行好本领域职责的监管责任。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人员,确保责任全覆盖、无死角。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坚持预防为主、宣传先行,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知识和火灾危害性。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老年人、林区周边群众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防火知识进村入户、入脑入心。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出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区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进行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林业部门、综合执法队及各村(居)要加大巡查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管。各村要在林区主要入口、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严防火种进山入林。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理林区可燃物,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
四、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林业部门、应急部门及各村(居)要完善镇村两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预案科学实用;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要切实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灭火器材、通信设备等关键物资充足有效、随时可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得力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瞒报、迟报、漏报火情,贻误扑救时机的,将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为维护我镇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