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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靖城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

靖镇委〔2025〕26号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晋安区等9个(市、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的批复》(闽农政改〔2025〕6号)要求,南靖县承担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开展南靖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的通知》(靖延办理〔2025〕1号),为确保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靖县靖城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戴海鹅  镇党委书记

            韩漳城  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戴杰鑫  镇党委副书记、镇宣传委员

副   组   长:郑友娜  副镇长

成     员:陈文祺  镇人大主席

            谢勇文  镇一级主任科员

            陈建生  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昌德  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建发  镇政法委员、镇人武部长

            张泽楠  镇组织委员

            陈子龙  镇纪委书记

            林剑军  镇党委秘书

              雷  镇统战委员、副镇长

            蔡晓光  副镇长(挂职)、派出所所长

            刘勇国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黄荣贵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金海  镇司法所所长

            吴小霞  镇市监所所长

            王松泽  阡桥村书记

            吴泽雄  尚寨村书记

            王国贤  靖城村书记

            陈茂容  湖林村书记

            徐炳全  院前村书记

            杨坤海  东坂村书记

            黄家心  靖安村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郑友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蓝晓露同志担任。今后工作专班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继任领导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镇党委宣传相关工作:参照县级宣传职责,创新镇域宣传手段,挖掘村(组)试点工作经验,经上级(县级)同意后,对我镇试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累典型素材,制作政策宣传册、短视频等材料,展示试点工作最新成果。

镇派出所:依据县级公安局职责,负责提供辖区内相关人口户籍资料,协助核实农户户籍信息,为确认土地承包资格提供支持。

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应县级农业农村局牵头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我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具体工作,制定镇级试点实施方案,做好与县级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对接及对村(组)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镇司法所:按照县级司法局职责要求,负责审查我镇试点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土地延包出现的纠纷进行法律政策指导,做好司法服务工作,协助县级法律顾问组开展相关工作。

镇妇联、民政办:配合县级妇联、残联职责,协助做好妇女儿童、集体经济组织残疾成员承包权益保护,收集农户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开展政策培训工作。

镇市监所:结合县级相关单位协同职责,按照职能做好试点工作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配合工作,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各村(组)延包工作小组(由村书记牵头):参照县级村(组)职责,在镇土地延包工作专班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土地延包工作,是我镇土地延包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村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土地延包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做好本村土地延包宣传工作;搜集、整理基础信息资料;清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村民实地指界;核实实测阶段的调查资料和实测数据;调处本村矛盾纠纷;组织农户对土地延包资料进行确认、签字,并在村、组公示;建立本村档案;统一组织换发权证,按时向镇专班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内设工作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

参照县级工作专班下设8个工作组的架构,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设立5个内设工作组,具体如下:

综合协调组: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郑友娜同志担任组长,蓝晓露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农业服务中心骨干。承担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业务指导、完善镇级试点相关制度、政策解读、文件起草,对接县级综合协调组工作。

法律顾问组(纠纷调解方向):设在镇司法所。由林金海同志担任组长,刘建发同志(镇政法委员、镇人武部长)及各村调解主任为成员。为我镇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法律服务,指导村(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和协调处理工作,对接县级法律顾问组。

登记推进组:设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由郑友娜同志担任组长,蓝晓露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及各村经办人员。在调查成果和合同签订的基础上,指导村(组)开展土地承包信息核实、整理工作,组织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换发等工作,按时向县级登记颁证组上报工作进度。

宣传报道组:设在镇宣传办公室。由戴杰鑫同志担任组长,林剑军同志(镇党委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为镇宣传干事。负责挖掘提炼我镇试点工作过程中的做法、经验、成效,经上级同意后协调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制作宣传材料,对接县级宣传报道组。

档案管理组:设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由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档案员担任组长,成员为各村档案员。负责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我镇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各类档案,指导村(组)规范档案管理,对接县级档案管理组。

四、工作规则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召开1次会商会议,调度试点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和困难,形成会议纪要并传达至各成员及村(组)。

各内设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调研、开展培训、召开会议,可根据工作实际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村(组)人员参加会议;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镇工作专班及县级工作专班审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内设工作组及村(组)延包工作小组,要根据职能职责和分工,从技术层面、制度层面主动研究延包试点工作有关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村(组)通报有关情况,每月向镇工作专班及县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

镇纪委(陈子龙同志负责)加强试点过程纪律监督,对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侵犯群众利益的,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影响试点工作进展的,及时作出纪律处理。

各村(组)延包工作小组要每季度组织1次政策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和操作流程,保障试点工作规范、平稳推进。


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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