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由上级和本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有关工作,承办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参与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农林牧渔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拟订统计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的实施意见;拟订全县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设计管理县级的专项调查任务;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县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协助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三、工贸股。组织实施工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能源、科技、外经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运行分析报告;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健全规范相关台账;组织开展有关能源监测统计、调查分析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性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

四、服务业股。组织实施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文化产业、旅游、劳工、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收入等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