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南靖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如下:
一、纪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二、政工室:负责队伍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宣传工作;负责全局党建、退管、工青妇、计生、优抚和奖惩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四、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负责统计、档案、保密、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及要、通信等工作。
五、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接派出所办至刑拘后移交的刑事案件和派出所认为应由专业侦查部门侦办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六、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枪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监管,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警卫及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活动;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食品药品犯罪工作法律、法规;负责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公安行政处罚权;负责与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合作机制;负责对相关部门发现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并拟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承办权限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贩假、诈骗等犯罪分子。
八、禁毒大队:负责权限的禁毒侦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禁毒专项斗争;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境内外毒品方面的情报信息,制定相应对策;负责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禁毒合作;负责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十、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及研判工作,负责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工作;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业务;负责辖区交通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事故预防及隐患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警务指挥调度工作;负责辖区交通管理工作。
十一、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看守所监管场所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十二、看守所: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人员;依据国家法律对在家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家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每天深入监室开展安全检查,安排监室日常事务。对在押人员的进行谈话教育、心理干预、风险评估,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落实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受理在押人员申诉、控告、检举、揭发,审查在押人员往来信件等日常工作;通过教育感化等手段,负责收集犯罪线索,发现逃犯,甄别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在押人员身份,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信息比对和录入工作;负责留所服刑罪犯的考核、判刑、假释等工作。
十三、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管理国内公民和外国人出入边境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对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和涉外事件、案件的交涉、查出及侦破工作。
十四、巡特警反恐大队:应急处突,对爆炸、绑架、挟持人质等各类重大案件以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现场管控、前期处置,对正在发生的暴恐和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实施武力打击;巡逻防控,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加强性武装巡逻、动中备勤;设卡检查,统筹卡点建设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日常性、加强性设卡检查,盘查、处置疑人疑车疑物;承担县级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五、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掌握涉政涉警网络舆情及有害信息动态,查处涉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事故和案件。
十六、警务辅助中心:负责警务文职人员的管理、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承担公安机关通信保障、极端及与信息管理、检验鉴定、网络巡查、医务、翻译、后勤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非执法类工作。
十七、公安检查站:根据通缉、通报,查缉、堵截爆恐分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重点人员及涉案车辆、物品;发现查扣非法枪支弹药、爆炸装置、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毒品、管制刀具等,查缴非法出版物、淫秽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其他应当由公安检查站承担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