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工作、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

二、优抚安置股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烈士审核报批事项,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落实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