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机构介绍

南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责职能:

一、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物业、供气、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市场化监督、安全监管及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管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管辖行业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

二、承担县城主城区和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

三、负责在县城主城区,东大路、南靖高速出口连接线和丰雁大道两侧各50米内及县火车站(含站前广场)周边100米范围内区域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法建设查处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全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城主城区及部分乡镇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维护设施;

六、负责县城主城区、东大路、南靖高速出口连接线、丰雁大道和县火车站站前广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主城区公厕、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规划审查、管理,负责县城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城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级智慧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66号;电话:0596-7823225。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冬季);8:00-12:00 15:00-18: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