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文件要求,2026年6月26日-7月1日期间,我局组织专家组对6个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专家组对相关内页材料、工程建设数量进行逐一核对,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申报基本相符(详见附件),验收结果为合格。
现将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6-6036897;通讯地址: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山城镇教育路1号)。
附件:2026年南靖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批验收合格汇总表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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