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南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文生、副主任宋斌、陈立平、吴少军、何志荣及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钟昭容,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勇,县监委、法院、政府办等单位领导和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议题相关单位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26年财政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县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公益诉讼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南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南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明川辞去县十九届人大代表等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开展集中学习,林文生、肖振龙、陈立平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逐章领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要坚守人民立场,在履职为民中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追求。要勇于担当作为,在实干笃行中彰显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成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镇人大主席参加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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