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以及《福建省历史建筑认定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各镇、土楼管委会申报,2026年4月24日县住建局、县文体旅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经综合评审,拟将9处建筑列入南靖县2026年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1处建筑列入南靖县2026年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现将名单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于2026年5月12日17:30前向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通讯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邮箱:zznjcjg@163.com,电话:0596-603327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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