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23〕2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乡振项目函〔2025〕533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66号)等文件精神,全县确定 7个村作为全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分别为山城镇元湖村、山城镇坎仔头村、山城镇桥头村、靖城镇东坂村、丰田镇五川村、金山镇金山村、南坑镇新罗村。
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以实际下拨时到付。
现将南靖县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和补助项目资金下拨明细于南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7日—5月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电话:0596—6036938
地址:山城镇教育路1号
邮编:363600
E-mail:zznjjgz@163.com
附件:南靖县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和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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