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核发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
3、拟选址位置:南靖县山城镇雁塔村、靖城镇靖城村、尚寨村、阡桥村、湖林村;
4、拟选址用地面积:24.1497公顷;
5、拟选址用地性质:水工设施用地(1311);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80号。邮编:363600。网址:http://www.fjnj.gov.cn,联系电话:0596-7828970,联系人:小黄。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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