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0月23日印发《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南靖县关于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循环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靖政办规〔2025〕3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改背景
《南靖县关于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循环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靖政办规〔2025〕1号)印发实施后,经有关部门审查认为,原文件需进行适当调整。为确保文件中政策合规、公平、有效,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对该文件相关条款作出调整,并重新印发实施。
二、调整内容
本次修改内容主要为:删除原文件“主要措施”中第(二)项第6点中“①对于笋竹加工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2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删除上述条款旨在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三、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曾舒达
联系电话:0596-782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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