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县住建局组织人员对我县8处(详见附件)传统建筑进行实地踏勘,并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评审会。其中和溪镇5处、南坑镇3处,一致认为这些建筑符合传统风貌建筑要求。
现特申请对拟列入南靖县2025年8处建筑列入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公示,公示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社会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5日。
附件:南靖县2025年拟列入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南靖县2025年拟列入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 序号 | 乡镇 | 传统风貌建筑 | 地址方位 |
| 1 | 和溪镇(5处) | 林溪57-3号 | 南靖县和溪镇林中村林溪57-3号 |
| 2 | 林溪62号 | 南靖县和溪镇林中村林溪62号 | |
| 3 | 林溪68号 | 南靖县和溪镇林中村林溪68号 | |
| 4 | 逆水厝 | 南靖县和溪镇林中村林溪58 | |
| 5 | 长江楼 | 南靖县和溪镇林中村林溪50号 | |
| 6 | 南坑镇(3处) | 半月楼 | 南靖县南坑镇新罗村石井5号 |
| 7 | 石示龟楼 | 南靖县南坑镇新罗村大石示12号 | |
| 8 | 泰丰楼 | 南靖县南坑镇新罗村大墩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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