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规〔202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漳财金〔2023〕11号)
二、补助对象
经过审批的蛋鸡规模养殖场。
三、补助标准
1.每羽蛋鸡保险费为1.5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给予30%保费补贴,市、县两级财政给予30%保费补贴,蛋鸡规模养殖场自缴40%的保费。
四、申报流程
由符合要求的蛋鸡规模养殖场向相关部门遴选的承保机构进行投保,再由承保机构提供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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