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漳财金〔2023〕11号)。
《关于印发能繁母猪等六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2号)。
二、补助对象
经过审批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三、补助标准
1. 每头能繁母猪保险费为90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给予65%保费补贴,市、县两级财政给予10%保费补贴,生猪规模养殖场自缴25%的保费。
2. 每头育肥猪保险费为44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给予65%保费补贴,市、县两级财政给予10%保费补贴,生猪规模养殖场自缴25%的保费。
四、申报流程
由符合要求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向相关部门遴选的承保机构进行投保,再由承保机构提供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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