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南靖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三农服务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1月-2025年5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前公示
2025-09-18 15:45 来源: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一、补助资金名称

2025年1月-2025年5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助

二、文件依据

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5号)

2.《南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9号)

三、补助对象及金额

南靖县20251月-20255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处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头数 (头)省级补助标准(元/头)县级补助标准(元/头)省级补助金额(元)县级补助金额(元)合计金额(元)
1南靖县牧益畜禽无害化处理场9930701069510099300794400
2南靖县和益畜禽废弃物处理场4906701034342049060392480
合计 14836  10385201483601186880

备注:南靖县牧益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为山城镇、龙山镇、奎洋镇、和溪镇、南坑镇、靖城镇的病死猪;南靖县和益畜禽废弃物处理场处理的为金山镇的病死猪。

四、公示时间

1.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2.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反映举报。电话:0596-6036913;电子邮件:fjnjxmz@163.com。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2.《南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