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强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通讯运营商监管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按照《中央定价目录》、《福建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各通讯运营商的资费标准不再由政府制定,而是由各通讯运营商自行制定资费标准;因体制管理原因,县级的通讯运营商无制定资费标准的权限,均由省级以上通信公司制定资费标准和优惠套餐,县级无通讯运营商管辖权限。
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各通讯运营商的资费标准和套餐标准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通讯运营商在营业厅以及业务代办点,按要求张贴资费标准进行公示。同时,要求通讯运营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纠是否存在消费者未同意就开通服务并收费的问题、是否进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并要求各通讯运营商在营业厅以及业务代办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客户服务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对消费者反映的乱收费等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通讯运营商违规行为。
特此函复。
签发领导:刘振洋
联系人:庄佳文
联系电话:15959637606
南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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