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彬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财税政策的意见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您对县水利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分析及所提建议,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前瞻性,现结合我县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南一水库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关乎我县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充分肯定乡镇提出的项目规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南一水库及周边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已纳入县级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获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980万元,目前已进入招标采购前期准备阶段,按照计划推进实施。二期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目前已列入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接受各级专家评审与考核,正加紧做好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
二、关于完善申报材料的说明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已同项目牵头单位保持密切沟通,详细了解项目需求与实施难点。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与发改、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推进项目立项手续办理,配合编制资金申请方案,争取将该项目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我们将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及时跟进上级资金下达进度,努力为项目争取更多专项支持。同时,我局将指导相关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切实提升南一水库水环境质量。
三、关于统筹考虑县级配套的说明
县财政局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着力加强对“南一水库水生态修复(二期)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在县级财力允许和预算安排可能的前提下,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在研究制定年度预算方案时,根据项目进展和上级资金到位情况,统筹考虑是否安排和如何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为项目推进提供多元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此函复。
签发领导:杨毅聪
联 系 人:郭 炜
联系电话:0596—7829131
南靖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