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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靖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和补助资金下拨的公示
2025-06-30 18:02 来源: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23〕2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5〕7号)等文件精神,全县确定 10个村作为全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分别为山城镇鸿坪村、下碑村、碧候村,金山镇安后村、荆美村,奎洋镇仙岭村、岭头村,书洋镇赤州村,梅林镇长塔村,土楼管委会璞山村。

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以实际下拨时到付。

现将南靖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和补助项目资金下拨明细于南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30日—7月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相关科室:南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电话:0596—6036938

地址:山城镇教育路1号

邮编:363600

E-mail:zznjjgz@163.com


附件:南靖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和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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